开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非常重要的程序,也是招标投标公开性原则的重要体现。招标人应充分准备开标必需的现场条件,提前布置开标会议室、准备开标需要的设备物品等。
首先,招标人应准备好开标资料,如开标记录表、标底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签收凭证等。招标人还应准备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其文件保管箱等以备用。
其次,招标人应保证接收的投标文件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并应组织工作人员将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撤回通知等运送至开标地点。
最后,招标人和参与开标会议的有关工作人员应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相关人员包括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
注意:
招标人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也可以通知有关行政监督机构代表到场监督,或者邀请公证机构人员到场进行公证。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是法定义务,参加开标会议是投标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