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制作各类投标书,针对性强、中标率高 咨询电话:
欢迎您进入湖北标书网官方网站,一家专门制作标书的公司!
代写服务范围 团队风采 电子标 大客户专区

行业动态

首页 > 行业动态 > 政策法规 >

招标控制价的准确、公开对招投标及合同履行至

2025-03-07 发布者:湖北标书网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关注我们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文件,要求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不得只公布总价,应同时公布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施工招标控制价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发出和公布,其公布的内容应当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单项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

 

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也越来越多地对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成果开展审核,并公示偏差率,对超出±3%的要求作出调整,表明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招标控制价的重要性和编制质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还规定,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如是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如是招标人编制,应予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本规范规定计价。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 6-2011中5.3.3: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应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在招标文件中应通过预留一定的风险费用,或明确说明风险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公开性,是减少合同纠纷和不平衡报价的杀手锏。绝大多数招标文件一般只提供投标限价总额,并未提供各清单项综合单价,招标文件也未要求投标的综合单价不能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除合同约定外一般不得调整。在工程结算时,经常会因为不平衡报价产生合同纠纷,特别是一些较严重的不平衡报价现象。

 

要想解决这类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更为详细地公开招标控制价,不能只公开总价,还要公布各个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费等等,同时还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对于不平衡报价偏差率进行约定。当然这对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人员水平和成果质量是一种考验。但招标控制价编制得科学合理,一定能提高招投标效益及合同履约质量,减少合同纠纷风险。


扫码关注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文件,要求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不得只公布总价,应同时公布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施工招标控制价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发出和公布,其公布的内容应当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单项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

 

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也越来越多地对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成果开展审核,并公示偏差率,对超出±3%的要求作出调整,表明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招标控制价的重要性和编制质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还规定,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如是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提请招标人明确;如是招标人编制,应予明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本规范规定计价。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 6-2011中5.3.3: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应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在招标文件中应通过预留一定的风险费用,或明确说明风险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公开性,是减少合同纠纷和不平衡报价的杀手锏。绝大多数招标文件一般只提供投标限价总额,并未提供各清单项综合单价,招标文件也未要求投标的综合单价不能超过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除合同约定外一般不得调整。在工程结算时,经常会因为不平衡报价产生合同纠纷,特别是一些较严重的不平衡报价现象。

 

要想解决这类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更为详细地公开招标控制价,不能只公开总价,还要公布各个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费等等,同时还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对于不平衡报价偏差率进行约定。当然这对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人员水平和成果质量是一种考验。但招标控制价编制得科学合理,一定能提高招投标效益及合同履约质量,减少合同纠纷风险。

 

 
 
 
 
 
 
 
 
春节游玩攻略
HAPPY NEW YEAR

版权所有:湖北标书网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17023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