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
2019-04-15 发布者:湖北标书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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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采计[2019]-08059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编号:JZCS2019-037
(二)采购预算: 43万
(三)项目周期:6个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对纸质诉讼案件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处理过程包括诉讼文书、新生案件材料及档案的扫描、条目著录、数据挂接、拆解装订、案卷整理、粘贴二维码等。
2、对新形成的诉讼案件材料及档案,进行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
3、挂接数据库服务器,能满足数据的调用和应用,符合检察院验收保准。
对纸质审判档案等进行数字化处理,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湖北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注册于湖北省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湖北省或市级档案局备案资质、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专业培训资格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及2017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须提供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正在使用档案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及下列证件原件:①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②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提供2016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④《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湖北省或市级档案局备案资质、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专业培训资格证。⑦信用中国企业信用查询记录。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三、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10:00,地点: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御山墅4号楼二楼)
四、联系人
采购人: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章万猛 联系电话:0722-3313548
代理机构:随州市精致建设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722-3317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