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采计【2019】-00809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宜昌市检察院2019年度公务车辆用油服务商采购(第二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ZHCY-20190219(2)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检察院2019年度公务车辆用油服务商采购(第二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4万元
四、采购内容:为宜昌市人检察院17辆公务用车提供加油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如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且分公司的注册地为宜昌市内;
(3)供应商必须在湖北省内各级市、县(区)、乡镇及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广泛设有分布机构和加油网点,能充分满足加油需要;
(4)必须具有满足使用IC卡结算的能力,并具有客户用油管理功能;
(5)必须有充足的成品油储存,保证稳定的油源供给。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和获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19年3日27日9时至2019年3日29日17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发放地点:宜昌市夷陵大道134号紫光园3507室。
3、报名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4、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日1日15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3#楼3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现场递交至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3#楼3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时间:2019年4日1日15时;
2、询价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3#楼3楼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7707176383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九号
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颖
联系电话:0717-6235889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34号
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日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