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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改造及机房扩容项目

2019-03-19 发布者:湖北标书网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改造及机房扩容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QS-2019ZC-006
2、项目名称: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改造及机房扩容项目
3、采购内容:网络系统改造、安全应用软件安装、机房设备扩容、装修等。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财政预算金额: 176.15 万元,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设备清单。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施工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熟悉检察信息化系统集成,具备检察专网配置、互通及多业务应用系统平台联调能力,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能力说明函原件(附后)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原件;
5、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国际大厦1单元19层)。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本公告第二款投标资格要求中必须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进行报名。

四、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送达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国际大厦1单元19层)。
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3月28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国际大厦1单元19层)。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樊主任 联系电话:17762789199
代理机构: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国际大厦1单元19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507249996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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