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展览布展项目
2019-03-12 发布者:湖北标书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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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采计[2019]-02700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国华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美术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展览布展”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101-201903-ZCFW0144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展览布展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展览布展
活动时间: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
工 期:7个布展项目每个展览布、撤展各两天。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0.8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磋商公告之后);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8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所带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采购咨询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湖北省美术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山路368号
联系人:陈蕾
电 话:027-8887186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刘晋钰、张亚然
电 话:027-87272718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十四、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湖北国华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