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03-11 发布者:湖北标书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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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9]-01886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要求,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该院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XCG2019-9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全年(包括非法定工作时间)承担郧阳区人民法院的安保执勤工作及法定工作日安检工作,维护守卫办公区域和信访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协助做好对滞留在单位周边非信访区域的信访人员的劝离工作。做好外派法庭办公秩序维护工作,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为27.48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含采购相关内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无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11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下午5:00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每份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③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2018(或2019)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缴纳税收的凭据(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上资料留存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8:30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地点: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评标室(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农行办公楼六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别雯雯
电 话:0719-723536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妹、杨兴
电话/传真:0719-7232925
收款单位全称: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郧阳支行
账 号:17204801040006269
湖北郧县中信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