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委托,就其24小时监控录像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资金来源:专项经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政府采购编号:鄂采计【2019】-01207号
二、项目编号:HCYK-XY2019001
三、项目名称:24小时监控录像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1个包,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280000元;
备注: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报价为无效报价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5、须提供本公告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与地点:
1、凡有意参加者,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西路绿地蓝海2511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携带及以下资料(审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须审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3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 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大酒店九楼一号会议室(樊城区长虹路1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4号
联系人:王江
电 话:0710-302113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西路绿地蓝海2511室
联系人:姚文光
电 话:18671099668
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华创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