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采计[2018]-36295号”执行计划书的要求,受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对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管理处设备防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HTZC-19005-19047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管理处设备防腐工程
三、采购内容:设备防腐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工期:2019年施工2孔闸门,工期4个月;2020年施工3孔闸门,工期6个月。
五、质保期:验收之日起1年。
六、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6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将被否决。
七、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本项目只能由民营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
4、供应商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
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的人员应满足如下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助理工程师工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7日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2楼1203室)登记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在2019年3月11日10:00前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2楼1号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出席。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签收。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发布。
十一、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岘山路38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12028789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2楼
联 系 人:熊先生、柯女士
联系电话:1599428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