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双溪法庭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2-22 发布者:湖北标书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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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采计[2019]-00991号"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咸安区双溪法庭附属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咸安区双溪法庭附属工程
2.项目编号:HBZC-CG-2019-XN001
3.采购内容:咸安区双溪法庭附属工程,包括双溪法庭办公审判综合楼门卫及通透围墙工程、双溪法庭办公审判综合楼砌围墙及挡土墙工程、双溪法庭办公审判综合楼市政工程,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采购预算:70万元
5.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2.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全、合格有效;
3.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2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9年02月22日起至2019年02月28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
2.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⑤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3.获取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二楼)。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四、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上午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查询
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文笔大道109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话:18007241199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西路16号
联 系 人:毛德华
电话:0715-8248999;15672302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