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执业证书》; 4.投标人为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是经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未及时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 5.投标人为咨询服务机构则必须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6.投标人为高校必须是主要办学地点在武汉市内的普通高等学校; 7.入围湖北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2019年度协议定点采购招标项目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服务供应商资格、湖北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2019年度协议定点采购招标项目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服务供应商资格的将直接入围本次招标范围,无需重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