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8】-34803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YF-2018-A032
(二)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类别:货物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质保期:一年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我公司查阅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在其经营范围内;
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丁字桥中南花园饭店南苑楼2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供应商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③承诺函,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丁字桥中南花园饭店萃华楼1楼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丁字桥中南花园饭店萃华楼1楼开标室
(二)时间:2018年12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软件园中路1号
联系人:张钦
电话:027-8778836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丁字桥中南花园饭店南苑楼2楼
联系人:彭潇
电话:027-67817759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引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