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二
2019-04-15 发布者:湖北标书网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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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采计[2019]-05537号文件要求,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MHAZB2019(J1-018)-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内容: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36万元,超出此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须在档案行政部门备案并有售后服务人员及场所;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证明材料;
5、供应商近三年内须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磋商文件的获得
供应商于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19日17:30时工作时间,到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备案资质、工作经验证明、企业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财务状况证明、信用信息网络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五条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外,其他的均需验原件交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 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15:00时
八、磋商地点: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漳河大道天山路国华汇金中心C座七楼)
九、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陈伟靓
联系电话:19908699869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丽红 刘金慧
电 话:0724-2225656 13597929197
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漳河大道天山路国华汇金中心C座七楼
邮 编:448000
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